古典学研究

新刊首发|李智星:《新爱洛伊丝》中的反向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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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于《古典学研究》2026年第1期(总第8期),注释从略,感兴趣的读者可查阅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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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著名书信体小说《新爱洛伊丝》中的主人翁朱莉出生于贵族之家,她爱上了自己的家庭教师——平民家庭出身的圣普乐(Saint-Preux),两人秘密相恋。朱莉的父亲察觉后,以断绝亲情相要挟,强制朱莉与圣普乐断绝关系,并央求她嫁给自己的老战友——正直宽厚的贵族德·沃尔玛。朱莉婚后恪守妻子的本分,将对圣普乐的爱意深埋心底。表面看来,这部小说彰显了自然情感与传统礼法、个人自由与家庭责任之间的矛盾,揭露了封建等级制度对人性的压抑,从而反映了卢梭的启蒙思想。然而,小说卷三中的第18封书信(全书中篇幅最长的书信之一)会让这种理解面临困难。本文尝试通过细读这封长信,深入发掘卢梭注入其中的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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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




这封信是朱莉在婚后写给圣普乐的,内容称得上是她的一份信仰自白,按卢梭自己的说法,它足以与《爱弥儿》中萨瓦代理本堂神父的信仰自白相媲美。让人感兴味的是,这两次信仰自白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卢梭自己的想法呢?希拉勒·吉尔丁(Hilail Gildin)选择认真聆听卢梭本人的言说:“卢梭告诉我们,神父的信仰自白和他的一部著名小说中的女主角朱莉的信仰自白‘完全一样’,而他自己的看法则和神父‘差不多一样’。”可以推断,朱莉的信仰自白大体上接近卢梭自己(特定)的想法。不过,本文限于篇幅和研究边界,对这一问题难以展开充分的探讨。为谨慎起见,本文仍将注意区分卢梭和他笔下的朱莉。




卷三第18封书信所在的文本位置至关重要,因为它处于朱莉与圣普乐的爱情故事的中段。朱莉在信中讲述了自己经历的灵魂新生,因此,这封书信可谓朱莉新旧生命的分水岭。朱莉在回顾过去沉溺于与圣普乐的爱情后,对自己一度陷入情欲亦即激情的迷途深表忏悔:“谁听闻他们的境遇,能不为之叹息?他们已沦为罪恶之徒。连玷污床笫的事对他们而言也不可憎了……他们竟在谋划通奸!”(页352)朱莉和圣普乐的相爱得不到朱莉父亲的允许,是因为圣普乐出身低微。为贵族的荣誉,父亲决意把女儿许配给于他有恩的德·沃尔玛。父亲的意志和权威不容违逆,苦恼的朱莉不愿意接受父亲主宰下的“包办婚姻”,竭力抵抗。但当她最终不得不屈服于父亲而披上婚纱出嫁时,她的“心灵深处”却经历了“一场突然的革命”(révolution),致使她改变心志。她怀着新的感情和认知接受了这桩婚事,承诺对自己“已接纳的丈夫完全服从和忠诚”(页354)。接纳父亲为自己安排的丈夫,对她来说无异于接受了“新的人生”(nouvelle carriere)——她对圣普乐表白说:“一条不可斩断的锁链(chaine)已将我跟一位丈夫的命运……相连。”(页340)




“锁链”这个语词十分刺眼,因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fers)之中。”朱莉竟主动舍弃了爱欲的自主和自由,选择接受“锁链”的约束。这场突如其来的灵魂转变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卢梭想要用朱莉的抉择来证明:人最终不可能挣脱枷锁,最好莫过于欣然接受?看来,借朱莉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卢梭想要将我们引入一场触动灵魂的思考。




▲  卢梭新爱洛伊丝》书影,1761年



 爱欲和美德




朱莉在信中首先回顾了自己与圣普乐的自由恋爱经历,当时她几乎与圣普乐一见钟情。而现在她则称这种爱是“盲目的”,尽管“盲目的爱自有其道理”:“我们是为彼此而生的(faits l’un pour l’autre);若非人为的规矩扰乱自然的联结,则我本会属于他。”(页340)“人为的规矩”(l’ordre humain)与“自然的联结”(les rapports de la nature)的对立是习俗与自然情感的对立,一旦后者与权利意识相联系,必然会冲击前者——朱莉显得已经具有这种权利意识,她认为自己与圣普乐的情投意合是自然的结果,这份感情“为自然所应允”,“上天和自然赞同他们曾缔结的纽带”(页345、352)。我们应该注意到,卢梭特别强调朱莉与圣普乐的相爱并不是出于单纯的激情。朱莉懂得耽溺于感性激情的相爱不会带来幸福,唯有与灵魂的美相结合的爱才是正确且“高尚的”:




人们说,这些让如此多人深陷不幸的无法自拔的激情(passions),完全建立在感官的基础上:即使有少数能触及灵魂,也转瞬间暴露其为虚妄。(页341)



 《爱的初吻》


《新爱洛伊丝》插图,让-米歇尔·莫罗 绘,17921799年




朱莉爱上圣普乐,是因为从他“脸上”看到了自己的“心灵所必需的(faloit)心灵美”(页340)。这种专注于对方“心灵美”的爱欲超乎“感官的基础”,使朱莉自信:“我的激情并未让我眼瞎,它要我在你身上发现的那些美德,我都看得真切。”(页342)圣普乐同样如此,两人“为彼此而生”的爱恋以美德为前提。圣普乐的“心灵美”和“美德”为朱莉的心灵“所必需”,若圣普乐缺乏灵魂的美德,朱莉不会爱上他,毕竟,她“这颗心生来就爱美德”——她清楚地知道:




我的心本为了美德而生(fait pour la vertu);没有美德,我的心也就没有快乐(heureux)……背弃美德,远非想象中容易,它将使那些弃德的人长久受折磨;美德的美(charmes),为心灵纯洁的人带来欢喜,使坏人感到刑罚般的受苦——即使他们还爱它的美,却再也无法享受了。(页344)


“人为的规矩”或习俗实际上是社会的道德,朱莉追求自主的“美德的美”,无异于否认社会的道德是“美德”。由此可以推断,她所理解的“美德”基于个体灵魂的自然。她认为自己的心“为了美德而生”,没有美德,心中也就没有快乐可言(页358)。“美德的美”令人“欢喜”和“享受”,而她的心天然就熟悉这种“美”,似乎“美的特征和对美的爱(le caractere et l’amour du beau)被自然铭刻在我心灵深处”——换言之,朱莉所理解的“美德的美”深植于个体灵魂的自然之美,是自然在个体心灵中刻下的一种“美丽动人”(ravissante;页352)的“内心形象”(effigie intérieure;页358),它乃是纯洁心灵与生俱来的“自然善”的表达。




拒绝这种美德让人痛苦,因为它违背自然。凡此表达,都让朱莉显得是卢梭笔下一个鲜明的启蒙文学形象,有如文艺复兴之后的文人所谱写的纯洁爱情——“爱情为自己披上美德全部的美”。然而,卢梭又让她的“美德”显得接近习俗的道德,因为她同样看重“羞怯之心”:




那时它圣洁的热忱使羞怯之心愈发珍贵,使诚实之心愈发可爱;那时甚至欲望的产生,也仿佛只为了让我们拥有战胜欲望的荣誉,使我们因此互相配得上对方。(页352)



这种乐于节制自然欲望的有德之爱,给朱莉和圣普乐带来内心的满足,让他们度过了一段“幸福和天真无邪的时光”(页352)。由此看来,节制是朱莉心中需要的自然“美德”之一,但它不也跟“人为的规矩”相关?难道说人生而有心灵意志的自由,应该体现为人通过克服激情的支配并拥有节制之德?至少卢梭让自己笔下的朱莉认为,她与圣普乐“为能战胜自己[的欲望]且向彼此证明这份[克制的]荣光而内心满足”(页352)。也许在卢梭看来,由于人的灵魂中有“自然善”,美德即便有如一副约束激情的“枷锁”,它也能让人愉悦——它带来的快乐超过屈从于放纵“感官的爱”(amour sensuel;页341)带来的快感。




美德赋予的拘束与克制(而非尽情满足“感官的爱”),使爱情含蓄内敛又羞涩宜人,变得深沉而隽永,爱情由此上升到精神层面,具有与美德相称的美好自然品质。




在朱莉的这段自我剖析中,我们看到灵魂与“感官”或身体的对立。美德的存在让爱情在高尚节制的精神气氛中变得闪闪发光;身体的“感官的爱”是可衰朽的,而灵魂的美德(首先体现为“节制”)不会随之衰朽。唯有与节制美德相联系,爱情这种人类最动人的情感之一才配得上它本身的美好。在朱莉笔下,美好爱情的本质成了两种“自然”的对抗:作为美德的节制克制自然的欲望,才成就有美德的爱情。在这里,节制显得也是一种自然的爱欲,否则朱莉不可能说,甚至守德也从爱欲中获取动力。




▲  卢梭新爱洛伊丝》书影


李平沤、 何三雅 译,译林出版社,2022年



 神圣婚姻和美德之爱




朱莉那合乎“美德全部的美”的爱情所面临的挑战,首先来自她父亲的门第观念,后者因祖传的“荣誉”而坚决拒绝接纳圣普乐,并要求朱莉嫁给门当户对的德·沃尔玛,哪怕后者近乎是前者的长辈(页343、350)。由此看来,真正的“人为的规矩”或社会习俗是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锁链”。




但是,朱莉在信中并没有强调这一“锁链”,反而大谈自己与圣普乐的爱情品质的坠落。不错,她与圣普乐的爱情基于美德,但这并不能保障他们始终能以足够的力量去抵御“激情的疯狂”(intempéries des passions;页351),这既与朱莉先前讲述的两人的爱情基于“心灵美”(页340)相抵牾,也与随后的说法显得矛盾——“那时,我们两人爱得如此深切,以至在我们之间决不愿发生为美德所不齿的关系”(页352)。这无异于承认,灵魂的“自然善”或人的自然美德——比如节制——相当脆弱。




过去,他们确信双方的爱情是有德的,坚信彼此都纯洁高尚、值得对方去爱;然而,“一时的软弱使他们两人都步入了歧途”。朱莉没有能够节制自己的激情,有了“越轨”之举,“在快乐中忘却自我”——此时“激情的疯狂”以“过度狂热”之势袭来,让朱莉全然遗忘了那“曾在心中闪耀”的美德的“模样”(image)——“良知完全泯灭”,“犯罪”也不感到可怕了(页352)。此处所谓“犯罪”是否等于违背“人为的规矩”呢?“如果说第一次越轨行为还满心愧疚和迟疑,以后的越轨行为就驾轻就熟和容易了”——我们先前读到的朱莉自我剖白的灵魂美德,如今看来简直不堪一击。卢梭现在似乎要突显另一种自然的力量,即自然激情的力量,它与灵魂的自然美德形成了巨大的张力:毕竟,朱莉徒然悔恨“激情的魔力”最终“蛊惑了理性,欺骗了智慧,改变了天性”(页351–353)。




由此看来,朱莉与圣普乐的爱情面临两种困扰,性质完全不同:一种来自父亲的压力或传统习俗,从而是外在的;另一种来自“激情的魔力”,从而是内在的。如果前者是一种“锁链”,后者同样是一种“锁链”,它让朱莉绝望地“跌入深渊”,因“激情的魔力”而变得“满身都是罪恶”(页353)。朱莉似乎只能在两种“锁链”之间选择其一。父亲央求她嫁给德·沃尔玛,为她摆脱困境提供了契机:就在朱莉被迫踏进教堂里的那一刻,她突然感到自己获得了神奇的救赎。奇妙的是,这一救赎的动因来自父亲的突然下跪,这深深触动了她的怜悯之心——年老的父亲跪着抱住她的两膝,老泪纵横,乞求她的哀怜:




哦,我的父亲!我曾有勇气对抗您的威胁,但我无法对抗您的哭泣,您使您的女儿伤心欲绝。(页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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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爱的力量》


《新爱洛伊丝》1761年版插图




朱莉对父亲的同情或怜悯之心,蕴含着卢梭想要揭示的一种自然的力量,因为他让自己笔下的朱莉说,这种同情源于她自己的“天性的声音”(la voix de la nature;页347)。这无异于说,同情是“节制”之外的又一种自然美德。所以,与其说是父亲的权威压制了朱莉的决心,还不如说是她的自然的怜爱天性使她选择了妥协。由此可以理解,做出选择后的朱莉仍然对圣普乐怀有深深的眷恋:“在我向另外一个人宣誓永远忠于他的时候,我的心仍向您宣誓永远爱您。”(页353)既然朱莉在前面已对圣普乐说“一时的软弱使他们两人都步入了歧途”,她在此时的表白又意味着什么?如果说前一个誓言是在被迫接受的婚礼中按礼仪要求所立,那么后一个誓言则是基于朱莉与圣普乐之间自然的爱欲关系而发——依照这“自然的联结”,朱莉要让自己的身体归属给圣普乐而不是德·沃尔玛。看上去,两种誓言的对立恰恰构成人为的“枷锁”与“自然的联结”的对立。但是“自然的联结”不是已经被无法抵御的“激情的疯狂”败坏了吗?卢梭究竟要表达什么?




接下来,“一场突然的革命”发生了:在教堂这一“庄严朴素又笼罩神圣威严的地方”,人们“鸦雀无声”“神情肃穆”,“为即将进行的婚礼赋予了一种庄严的气氛”。此时此地,朱莉第一次感受到宗教震慑人心的强大力量,那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怖感(terreur)”:“庄重诵读神圣经文的牧师”宛如“上帝的化身”,传达着“神的声音”,这股足以让朱莉“浑身战栗”的伟力使她不敢立下伪誓(页353–354)。朱莉身心状态的突转,始自这场神圣的体验:庄重神秘的教堂气氛,让朱莉突遇“恐怖”的神圣上帝的精神冲击。教堂、牧师、宗教、婚礼在启蒙之后尽遭祛魅,朱莉此刻的体验和体悟也必定无从发生——卢梭让宗教的力量犹在,但宗教不也是一种“人为的规矩”?





 《朱莉与德·沃尔玛先生成婚》


《新爱洛伊丝》1845年版插图




教会是传统建制,它扭转或者说纠正了朱莉对婚姻的理解:




婚姻的纯洁性、庄严性和神圣性,在圣经经文中被阐释得十分真切;它纯洁的和崇高的义务(devoirs),对人类的幸福、秩序、安宁与存续是多么重要,而履行这些义务本身又是多么甜美(doux),这一切都给我带来强烈感受。(页354)


婚姻崇高的神圣义务将朱莉的个人婚事与“人类的幸福、秩序、安宁与存续”联系起来,亦即与人类的整体安顿和永恒生命联系起来,这是朱莉在过去与圣普乐的爱情中从未产生过的理解——她意识到自己过去对爱情的理解太过以自我为中心了:“情人的眼中,则永远只有他们彼此;心中惦念的,也永远只有他们彼此;他们唯一晓得做的事情,就是彼此相爱。”(页372)唯“彼此相爱”直到今天仍然是一种启蒙理想,卢梭作为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之一,竟然在作品中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在神面前承诺遵守关于婚姻的义务,而且称为“第一条法律”。他让朱莉写道:这最原初的法律产生了“一股莫名力量”,它“似乎瞬刻纠正了我情感的混乱无序,使之按天职(devoir)和自然的法则重建”(页354)——卢梭在这里无异于用宗教的“第一条法律”“纠正了”启蒙所带来的“情感的混乱无序”。朱莉在教堂遇见多尔贝夫妇,他们并肩站在一起,向她投以温柔的目光。她受到莫大感动,这对夫妇的幸福正是合乎“天职和自然的法则”的结果:




你们这对可爱而有美德的夫妻,虽未曾经历那么多恋爱的过程,你们的亲密之情难道就因此少半分吗?天职和真诚把你们结合在一起……你们心中不受那吞噬灵魂的火的灼烧;你们相亲相爱,感情纯洁而甜蜜;它滋润着你们的心灵,并得到智慧的赞同和理性的引导。因此,你们的幸福是牢固的。(页354)




 克莱尔的婚约》


《新爱洛伊丝》1845年版插图



这里的“美德”与先前朱莉所信奉的个体灵魂的“美德”虽然不是一回事,但未必相互抵牾,因为个体灵魂的美德首先是“节制”。不过,我们已看到,这种“节制”没有起作用,它最终没有能够战胜“激情的疯狂”。朱莉所说的自己心中发生的“一场突然的革命”,指的就是一股强大的“莫名力量”“瞬刻纠正了我情感的混乱无序”(页340)。这足以表明,朱莉的灵魂只有借助宗教这种“人为的规矩”的外在力量才得以重新赢回节制。朱莉进一步领悟到,仅仅两情相悦的爱恋本身也许没那么重要,多尔贝夫妇“未曾经历那么多恋爱的过程”,丝毫未损婚姻中两人的“亲密之情”,因为这种“亲密之情”来自“天职和真诚”的结合,它能净化“吞噬灵魂的火”,维系感情的“纯洁”与“甜蜜”,滋润彼此心灵——启蒙式的自由恋爱观遭到否弃。多尔贝夫妇成了一对榜样,他们展示了真诚奉献给神圣的婚姻天职或义务的生命,心灵脱离激情疯狂的纷扰,归乎“纯洁”和“宁静”。




朱莉对这种纯洁宁静的感觉并不陌生,因为她在过去与圣普乐的相爱中曾因守护有德的爱情而体会过这种幸福。如今,经历神启后的朱莉感到,通过奉行神圣婚姻的职责,她将恢复昔日的“宁静的感觉”,并且这种感觉将变得真正“牢固”而笃定:




纯粹的快乐像潮水似地淹没了我的灵魂!久违的宁静的感觉,复活我这颗因耻辱而枯萎的心,并让我全身浸满新的安宁。我觉得,我重获了新生,我重新开始过另外一种生活。令人心悦诚服的(douce et consolante)美德啊,为了你,我将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是你让这种生活变得可爱,我要把它奉献给你……我绝不会第二次抛弃你!(页355)



对履行神圣婚姻义务这一“新的生活”的领承,重新激活了朱莉对美德“心悦诚服”的天然感情,与她心中原本对美德的追求与“享受”深深契合,践行婚姻天职的生活才成为“可爱”的。朱莉从拒绝转变为接受“人为的规矩”,只不过她现在认定这是神圣的规矩。




在朱莉心目中,向往美德好比是“美的特征和对美的爱被自然铭刻在我心灵深处”的结果,“只要它们的形象不扭曲(défiguré),我的准则就不变”(页358)。因而,按美德准则行事无关人力的外在强加,而是深植于天生的“内心形象”。只不过,心灵对这些美德准则的本然认定,以及因追随它们而由衷生发的幸福感,在朱莉早期的恋爱经验中尚显青涩稚嫩:它如同刚萌芽的植株,芽叶嫩绿清新,缺乏成熟的根基,难以抵御激情疯狂的摇撼,无法在生命的土壤中牢牢扎根——这让我们应该想到,《爱弥儿》中的萨瓦神父的信仰自白所提出的道德尽管是无神论的,其中也“暗藏了一种道德是有神论的”。正是上帝对心灵的引领,使朱莉“内心的形象”变得明确而稳固,并系诸“永恒不变的本质”——上帝“为正义赋予目的,为美德奠定基础”:




对这神圣的典范进行沉思,能使灵魂得到净化和升华,藐视人的卑劣的倾向,战胜人的不道德的癖好。浸透了这些崇高真理的心,拒绝人类的低下激情。(页358)


 《爱弥儿与神父》


卢梭《爱弥儿》1837年版插图




上帝的“永恒不变的本质”乃“真正的完美的典范”(页358)。通过与此“神圣的典范”建立精神关联,人的灵魂得以超克尘世中“人类的低下激情”“卑劣的倾向”和“不道德的癖好”,以实现“升华”,使灵魂所禀有的“内心形象”重归纯净明朗。于是,针对朱莉的问题——“如何才能使这个在所有有感知的生物中还找不到可与之相媲美的内心形象永远保持纯洁”,答案就是“敬拜永生的上帝”(页358)。上帝为朱莉的“内心形象”恒久奠立的一个不可动摇的本体,让“浸透了”上帝“崇高真理”的心灵摆脱幻象误导,永葆内在形象的纯正,不再偏离应合这形象的美德准则,或使偏离了准则的心灵重回正轨、复归纯粹。




虽然朱莉在与圣普乐的恋爱中勉力保持与美德的联系,“享受”有德之爱赋予的心灵愉悦,但单靠自身的能力,她终究未能摆脱内心“本能”的撕裂,即“向善”和“强烈的激情”都出于“快乐的本能(heureux instinct)”(页357)。“强烈的激情”终将“向善”的本能拖入深渊。唯有诉诸“敬拜永生的上帝”,“向善”的渴求才得以超越上述撕裂,获得“摆脱尘世欲念”(页359)的朝向彼岸的升华。朱莉向神呼告:这是“只能源出于你的善”(页356–357)。因此,她选择将自己的心交付上帝来庇护,上帝为朱莉指明了一条永守忠贞的康庄大道。顺应上帝安排的神圣伦理,虔诚遵从崇高的婚姻义务,她视忠贞为“培养其余美德的首要美德”(页357)。




对朱莉来说,奉献给神圣的婚姻天职,成为她坚定不移地奉献给向往的美德的方式,并使她进入与美德的全新关联:献身给上帝赞美的神圣婚姻义务这道“枷锁”,让她在属灵生活中排除“尘世欲念”的干扰;这种专心致志于天职的状态,为她超脱“本能”的内在“枷锁”、不再偏离内心本然珍爱的美德准则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撑——朱莉对圣普乐写道,缔结婚姻这一“神圣的联结”(le saint nœud;页354),“把我从一个更加可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恢复了本来的自我”(页364–365)。神圣的“锁链”非但没有造成被迫承担义务的受缚感,反而赋予朱莉成全真我的“解放”感,从而让朱莉产生了拥抱美德时的幸福感——她感受到自我灵魂的最高安足,甚至跟谁结婚都已不再重要。对朱莉来说,幸福已非源自与谁结婚或是否两情相悦,而是源自将身心奉献给神圣婚姻这“新的生活”本身:忠诚履行上帝见证的婚姻契约,遵奉天职,足以满足她本心企求的尽善尽美与幸福喜悦。这最终安顿了她与德·沃尔玛的关系。神圣婚姻契约纵使是一道“枷锁”,也是得到朱莉衷心悦纳的“枷锁”——婚姻礼法与主体意志以此种方式互相嵌合。




Le rocher de Meillerie(梅耶里岩石)版画:圣普乐指给朱莉看刻名,Augustin Legrand 制作(after Jean-Frédéric Schall),点刻铜版画,收藏于大英博物馆(British Museum),1795.jpg

 《梅耶里岩石》版画:群山之间,圣普乐站在悬崖边,向朱莉展示他在岩石上刻下的她的名字。奥古斯丁·勒格朗 作,1795年,大英博物馆 藏




 启蒙哲学和习传宗教




由此可见,“那只领着我穿越黑暗的援手”对朱莉的重塑并非是单纯外在强制的结果,而是朱莉的内在形象“恢复本来的自己”。它使朱莉真正成为自身之所是,彻底“唤回”(rappelle[s])她“喜爱的善”。藏于她“内心深处”的“不断低声呢喃的隐秘之声”,如今“响若雷鸣”;这发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是那仿佛“被自然铭刻在我心灵深处”的“美的特征和对美的爱”的表达,是前文所谓“良知”的呼声(页356)。因此,上帝对朱莉的指引与朱莉重新回溯自我心灵的意志叠合在了一起。宗教惟有真正“打动内心”才能建立真实的权威。




朱莉现在显得像一个启蒙者,反过来对圣普乐施行启蒙,她在信中写道,惟有与人的内心或自我意志产生深刻共鸣的宗教才有力量;否则,宗教就是外在的“人为的规矩”,其教义甚至与真实的“生活的教益”没有关系。若“我有一套信仰的信条,另外还有一套行动的信条”,那么,就人所承受的这种信仰与行动的撕裂来说,信奉这样的宗教才备受压抑和束缚。正因与朱莉心中属己的“为了美德而生”的自然善相呼应,上帝关乎忠于婚姻这一“维系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应尽职责的启示教诲,才既符合上帝的旨意,又成就朱莉自身的意志——“符合我恒常的意志,亦即你的意志”(页357)。“神圣的纽带”(lien sacré;页359)纵是一道“枷锁”,也是合乎自我意志的“枷锁”,是“内心形象”所承认的“枷锁”。




不可忽视的是,父亲因顺从门第观念而要求的婚姻与上帝的意志在这里也叠合在一起:如果说父亲对女儿婚姻的支配基于习俗,那么,卢梭在这里就无异于借宗教的力量维护了传统习俗。朱莉未必意识到这一点,而卢梭则心里清楚;因此,我们确须注意区分卢梭与他笔下人物,进而琢磨卢梭笔法的意图——朱莉毕竟是卢梭这位导演手中的戏剧人物而已。




上帝的意志和自我意志的叠合,多少淡化了朱莉在上帝面前曾有的“恐怖感”。在此,正统的启示宗教信仰已被悄然改造:宗教透过和人的主体心灵意志的相互印证,透过和自我内心对美德的天性之“爱”的深层共鸣,确立起真实的信念权威。卢梭为朱莉设计的宗教形式明显针对呼唤个体意志自觉的启蒙时代:上帝关于道德义务的神圣启示,始终将禀有美德之爱的自我心灵自下而上的认证与协同作为基础——他让朱莉在“第一次以真正的虔诚做祈祷”时说了一连串的“我想要”(Je veux;页356–357)。上帝的启示最终落足在让朱莉“重归于善”(revient ... au bien),恢复她自己“本有的品性”,让她自信通过“暗自听从我的良心”来“找到更确定的准则,并坚守它”(页364)。而听从“我的良心”,无外乎回归那宛若被自然先天刻写在内心深处的对美德的爱,恢复“本有的品性”好比“变成一个刚出自自然之手的新人”(页364)。




由此,遵行宗教规定的神圣义务既与良心意志的要求相一致,又与自然安排相一致。在此意义上,道德的神圣“枷锁”非但不与人的自由意志相悖,也非反自然的,而是与人的自然善保持谐调。毕竟,对美德的天然好感甫一开始就被“自然之手”刻进了原初状态的心灵意志,为顺承自我和自然的要求,走向宗教道德所强调的“维系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公民生活的义务”(页372)做好了铺垫。




朱莉的“信仰自白”体现了卢梭试图重建宗教信仰和传统习俗的“枷锁”,并与启蒙时代普遍流行的自由意志及自然人性论相互折衷的努力。一方面,他承认自由意志和以身体欲望为起点的自然人性的基础性设定,另一方面,他重塑了自由意志与自然人性的内涵:质朴的美德之爱同样伴生于原初的内在自我意志,它早被自然刻在心灵深处,如已经看到的那样,它和欲望来自同一自然“本能”。从朱莉的灵魂“革命”来看,这种“铭刻”在人的自由意志和自然人性当中的对美德的情感,潜在地向着神圣的宗教信仰以及“维系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公民生活的义务”敞开,最终与它们连结在一起并从中获得完善。这也反过来“合法化”了对传统权威的服从,因为朱莉之父若同意女儿与圣普乐的婚姻,未必与“公民生活的义务”相抵牾。




因此,卢梭不但改造了启示宗教信仰,也重新设计了自由意志与自然人性,以求宗教道德能与自由意志及自然人性说彼此协调。这足以表明,卢梭在普遍启蒙已然到来的时代仍然关切一个核心问题:如何才能维护人世的公序良俗。对卢梭来说,公序良俗应该得到珍视。在启蒙哲学流行的时代,宗教道德和伦理职责日益被视为一种“枷锁”,卢梭通过论证“枷锁”的正当性,对启蒙伦理发出了尖锐的挑战。




不论怎样,卢梭与敌视宗教信仰的启蒙哲人判然有别,将他与后者混同是严重的误解。卢梭深切认识到人类社会离不了习传宗教的支撑;正如得益于上帝的“援手”,朱莉才最终夯实内心的自然善,使她找到“自己需要而又不具备的力量”,以“新的信心”抵抗“本心[的激情]”(页357),离开习传宗教的支撑,人类社会的道德秩序断难维持。不同于其他启蒙哲人诉诸人的自然理性奠立现代社会契约的方案,卢梭假借朱莉之口反复强调社会的奠基性契约与“神圣”之间的联系(页354、359、360)。毕竟,人类自身的理性往往脆弱而可疑,一如朱莉在体认宗教的神圣力量之前,一直按“我自以为是的智慧”行事,其结果是难以抵御诱导而堕落——即便依托自然的理性与自然善,“强烈的激情”仍然“蛊惑了理性,欺骗了智慧,改变了天性”。最终,恰恰是“打动内心”的神圣宗教,朱莉才有了按“自然的秩序”和“理性法则”行事的有力“信心”和“希望”(页357)。




由此可以理解,在书信最后,卢梭为何会让他笔下的朱莉用很长篇幅来驳斥哲人们的言论,揭露他们凭借“仅基于理性自身的空洞诡辩”损害宗教信仰的根基(页359)——她忏悔自己的过往:“我在教堂是虔诚的信徒,在家则变成哲人……我的祷告只是嘴上说说,我的推理纯是诡辩。”(页357)朱莉是贵族家庭的女子,她在家“变成哲人”多半是“家庭教师”启蒙的结果。这封“忏悔”信是朱莉写给圣普乐的,卢梭的写作意图不难理解。他让朱莉在信中说,惟有在上帝启示的“指引”下,理智才可能保证健全与正确的运用。而得到善用的理智,不会与人内心深处的好德天性相冲突:




假设他们是些唯物主义理论家,我们更有理由用自然的亲切的声音反驳他们;这种声音在所有人心灵深处都反对一种骄傲自负的哲学,而人们绝不会有充分的理由(bonnes raisons)攻击这种声音的。(页360)



卢梭让朱莉在信中对自己昔日的“家庭教师”谈论哲学,甚至纠正哲人,无异于一种反向启蒙:理智会生产“理性的幻象”(fantômes de raison;页358),而“健全的理智”必须“到它们发源的地方去寻找”,这个“发源的地方”正是上帝——它们被说成“上帝为指引人们而赐予人们的神圣的火炬”(页362)。这里所谓“神圣的火炬”(flambeau divin)会让读者想起卢梭在《论科学和文艺》第二部分开头提到的普罗米修斯盗火神话。因为,朱莉在这里说,神族的普罗米修斯将智慧之火带往人间,一些不敬神或亵渎宗教道德的哲人便用它“把人往歧路上引”。毕竟,并非所有人都能正确使用智慧,这势必让许多人陷入“危险”。“那种口头上夸夸其谈的哲学”实际上是在传播“假道德”,“它们会侵蚀其他真正的美德,并致力为各种恶行提供借口,以使人有权利去干种种坏事”(页362)。朱莉尤其批判那些“危险的理论家”对婚姻契约的“直接攻击”,指责他们为“发伪誓和对婚姻不忠贞的行为”和“秘密通奸”辩护,败坏“神圣纽带”的纯洁性(页359)。朱莉对圣普乐义正辞严地写道:在上帝见证下订立的婚姻契约是“最神圣庄严的誓约”,也是人类社会的根基,破坏该契约,不啻为“一举就把以信守契约为基础的人类社会彻底毁灭”(页359)。




 普罗米修斯盗火


扬·科西尔斯 绘,1637年




获得“新生”后的朱莉·德·沃尔玛不仅成了一位贤妻良母,也成了好公民。正如朱莉在随后的书信(卷三第20封)中所说,“人们结婚绝非只为了卿卿我我,更是为了共同尽公民生活的义务,为了持家和好好抚育孩子”(页372)。朱莉与丈夫共同担负起这些义务,并在齐家实践中向着公民人格典范进一步成熟,最终成长为理想家庭秩序的治理者——当然,朱莉的意外身亡给这一“反向启蒙”留下的浓重阴影,属于另一个话题。





结  语



卢梭塑造的朱莉这一人物有如一场颠倒的“启蒙”:她的“启蒙”方向不再指向“敌基督”的自然人性,而是反向回归宗教道德和社会伦理职责。如果比照哲人马基雅维利的喜剧《曼陀罗》,那么,卢梭通过朱莉的“信仰自白”无异于揭示了马基雅维利作为“危险的理论家”的品质:后者颂扬“秘密通奸”,对基督教道德极尽揶揄,而卢梭则借朱莉之口主张“用基督教的道德风尚清理哲学的教义”(页365)——朱莉自述的“新生”与《曼陀罗》中卢克蕾佳的“新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卢克蕾佳摆脱基督教道德虔敬的过程,是一场“启蒙”阴谋的结果,剧中人物李古潦和卡利马科策划诱骗卢克蕾佳,使她重新认知自我,对满足自然的身体欲望产生自觉意识,以致背叛婚姻伦理、败坏丈夫家宅。卢克蕾佳的自我“新生”是启蒙哲人诱惑的结果,后者以性引诱者的身份出现,以唆使被启蒙者离经叛道的通奸行为为目标。




 《曼陀罗》剧照


1965年意大利/法国电影




马基雅维利的卢克蕾佳“新生”故事的终点,恰好是卢梭笔下的朱莉“新生”的起点:朱莉早期因沉湎肉体情欲而丧失贞德,和圣普乐“谋划通奸”,她的堕落无须他人诱导。因此,相比卢克蕾佳,朱莉的自我认识要更加复杂。卢克蕾佳的自我认知囿于身体欲望的层面(这跟马基雅维利有意删除“灵魂”有关),朱莉却深入心灵维度,对宛若镌刻在本己心灵内部的美德之爱的自省,引领她与身体之欲角力。她渴望顺从心中的“良知”或“自然善”的指示,过上有德的生活。神的感召和对“神圣典范”的沉思,则廓清其内心的困惑。她领悟到,心灵若要踏实安享美德生活,便需回归基督的怀抱。她对奉守宗教道德产生了崭新信念,确信惟有真诚托付给上帝预定的伦理秩序——忠贞于婚姻是其基石——受庇佑的心灵才会抵达此前求之不得的至善和美德。最终,为卢克蕾佳所抛弃的婚姻道德与家庭责任,成为朱莉心甘情愿的归宿。这个过程贯穿朱莉的持续自省,以至卷三第18封书信展现为她的“心灵史”自白。朱莉强调的“我的意志”符合启蒙哲学的个体自由意志概念,卢梭却将它导向启蒙哲学的对立面即宗教和礼法,由此不仅改造了启示宗教信仰,也改造了启蒙运动。




最后值得提到,在卢梭笔下,朱莉对美德的理解带有鲜明的审美化趋向。她将美德等同为美的东西(le beau),形容“美德的美”具有“美的特征”和“美丽动人的模样”,对美德的爱也即“对美的爱”(页352、358)。换言之,美德之爱蕴含着一种审美性的愉悦情感,即便升华为宗教性的道德生活也充满“甜美(doux)”之感。卢梭也许希望以此表明,在经过反向启蒙后的心灵中,道德的神圣“枷锁”不但不再有强制性,还具有让自由意志“心悦诚服”的审美合意性。在随后的德意志启蒙思想家那里,这种审美的合意性成了另一种启蒙哲学的依据,并由康德和席勒发展成一种“审美意识形态”——这是卢梭始料未及的后果。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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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星,中山大学哲学学士、美学博士,现为汕头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中国古典美学、《文心雕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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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郅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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