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政治科学及其起源
[美]列奥·施特劳斯 著
贺晴川 译
华夏出版社,2026年3月
西方传统 经典与解释
施特劳斯全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古典学研究室 编
主编 刘小枫
本书是二十世纪政治哲人列奥·施特劳斯的早期代表作之一。书中考察霍布斯的《利维坦》等代表著作,重构其政治哲学的人性论基础,进而追踪霍布斯早期思想的“人文主义”来源,通过贵族道德、历史学、国家和宗教等几方面的研究,并且将霍布斯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作对比,完整勾勒霍布斯创建的“新政治科学”的体系,以及对后世黑格尔等哲人的影响。由此,施特劳斯提出霍布斯是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者,并在霍布斯的哲学视野下推进了“古今之争”的议题。
摆在面前的这部霍布斯研究,如今还是第一次作为德文原稿发表,而它曾于1934至1935年间就在英国完成,并于1936年出版英文译本。恩斯特·巴克(Ernest Barker)为这部英译本撰写过一篇序言,我也写过一篇序言,而现在,下述评论可能会取代那篇序言的地位。

▲ 《霍布斯的政治科学及其起源》
施特劳斯 著,2022年德文版
我这本霍布斯论著的主导思想,诞生于我还在德国生活时受到的触动,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触动。1922年夏季学期,尤里乌斯·艾宾豪斯(Julius Ebbinghaus)在布赖斯高的弗莱堡举办一次讲座,讲述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社会学说;这次讲座使我第一次仔细聆听了霍布斯。艾宾豪斯一反惯例地称赞霍布斯的原创性,在他的生动讲述中,霍布斯的学说不仅是可塑的,更是富有生命的。但艾宾豪斯无论是什么,都不会是一位霍布斯主义者;如果我的记忆无误,他那时相信,霍布斯学说中重要的东西在康德哲学那里已被“扬弃”(aufgehoben)。卡尔·施米特无意间完全站到了艾宾豪斯的对立面,他在1927年《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Archiv für Sozialwissenschaft und Sozialpolitik)上发表的论文《政治的概念》(Der Begriff des Politischen)中宣称,霍布斯是“迄今最伟大、或许也是唯一真正体系性的政治思想家”。施米特对于霍布斯之伟大和重要性的判断,与我那时的感受或品味相合,并且理所当然地强化了我对霍布斯的兴趣。考察十七世纪圣经批判的开端亦即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便是我开始研究霍布斯时的背景。神学的复兴,在我眼中是以卡尔·巴特和弗朗茨·罗森茨威格这些名字作为标志的,而它看起来使得人们有必要去探究,针对正统神学(包括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批判在多大程度上配享胜利。这个神学—政治难题(Das theologisch-politische Problem),从那以后便一直是我的诸多探究的关键(das)主题。与政治尤其相关的是,霍布斯与斯宾诺莎的对立相比于他们的一致,在那时的我看来更加重要也更具启发性。无论如何我都相信,经过自己最初的霍布斯研究,我已经懂得:以前的种种阐述和睿见,均未能公正对待霍布斯那里真正决定性的东西。▲ 施特劳斯《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神学—政治论〉与〈政治论〉讲疏》
沃伦伯格 整理,贺晴川 译
华夏出版社,2022年10月
当仁慈的命运驱使我前往英国,而我就这样获得别处不可能研究到的资料时,我势必感到,不能让我的工作局限于分析霍布斯成熟时期的学说,而应同时探究这种学说在霍布斯的精神中如何形成、从何形成。摆在面前的这部研究,便是从这种双重意图中得到它的特征的。……
施米特不仅赏识施特劳斯对霍布斯的批评文章,而且对他计划中的霍布斯研究相当期待。此时,施特劳斯已将一百余页的手稿交给施米特,并在其推荐下获得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于1934年春前往英国查茨沃斯庄园钻研霍布斯的遗世文稿。为期两年的研究令施特劳斯获益匪浅。凭借深厚的古典语文学素养,施特劳斯发掘出霍布斯从未面世的两篇亚里士多德《修辞学》摘要以及几篇随笔,而他也愈发坚信,霍布斯思想的来源就在其“早期著作”所体现的“人文主义时期”当中,而不是他四十岁发现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后习得的自然科学当中。就这样,施特劳斯开始兴致勃勃地撰写“一部霍布斯道德观的发展史”,这便是1935年成稿的《霍布斯的政治科学及其起源》。
……
▲ 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
霍布斯的政治科学是第一次特别现代的试验,旨在为人的正确生活问题——同时相当于人们共同生活的正确秩序问题——作出融贯、全面的解答。在霍布斯的教诲中,或许没有哪个要素不能回溯到他的哪位先行者;在诸位先行者中,也可能有人在某些方面受到传统的约束比霍布斯更小。但是,在他那时代之前曾经独立出现的这些要素,仅仅在霍布斯那里才能形成特别现代的统一体;
在霍布斯的先行者们中,谁也未曾尝试过与整体而言的传统展开决定性的决裂,而这种决裂恰恰隐含在现代针对人的正确生活问题所作的解答当中。霍布斯首次感受到探究的必要性,并成功发现了一门关于人和国家的“新科学”(nuova scienza)。后来所有道德思想和政治思想,便是以这种新的教义作为明示或默示的基础。我们要指出:不只包括卢梭在内的启蒙时代的伦理学,还有康德和黑格尔那样的伦理学,离开霍布斯的工作,便无法成为可能。但最重要的是,霍布斯的政治科学是对人的正确生活问题的一种奠基性解答,其奠基性的意义,不只属于哲学的众多学科之一,而且属于现代哲学本身,只要事关人之正确生活的问题还是奠基性的、给定尺度的问题。人们几乎公认,霍布斯在自然法和一般国家法的历史中开创了一个纪元。但他的功绩的重要性相当之大,以至于具有真正的普遍性;这一点既未被承认也未遭驳斥,因为它甚至没有被考虑过,尽管听起来可能有些悖谬。造成这种误解,很大一部分要归咎于霍布斯本人。主流观点认为,霍布斯确实且仅仅在自然法和一般国家的历史中开创一个纪元;如果有人接着这种观点,继续追问他如何开创这个纪元,霍布斯本人的说法便迫使我们得出如下答案:通过使用一种新的方法……作者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 1899—1973),原芝加哥大学政治哲学教授,古典学大家,被视作20世纪极其深刻的思想家。他对经典文本的细致阅读与阐释方法,构成了20世纪解释学的一个重要发展:他的全部政治哲学研究致力于检讨西方文明的总体进程,强调重新开启古人与今人的争执,并由此审视当代思想的种种潮流。其代表作有《迫害与写作的技艺》《城邦与人》《什么是政治哲学》等。
译者贺晴川,中国人民大学外国哲学硕士、古典学博士,现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政治哲学所。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政治思想史、近现代哲学,发表论文涉及斯宾诺莎、沃格林、剑桥学派、亚里士多德等领域,译有《神学—政治论》(即出)、《柏拉图〈斐德若〉疏证》、《政治哲学》、《发明个体》等。插图来自网络,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