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动态研究

张恺悦|中古英语传奇《俄耳甫斯王》的民族历史叙事研究

张恺悦,牛津大学沃弗森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世纪社会史及中世纪文学。

内容提要 作为现存最古的中世纪英语传奇之一,改编自古典时代俄耳甫斯神话的《俄耳甫斯王》对其古典母本进行了显著更改。英语传奇《俄耳甫斯王》大幅改变了古典母本中故事发生的空间与时间:温彻斯特取代了古典时代的色雷斯,俄耳甫斯也从古希腊的英雄人物变为英格兰的国王。英语传奇的剧情亦有明显变动:希腊神话中的冥界被一个由骑士与仙女居住的、诺曼宫廷式的平行异界替代;神话中俄耳甫斯的妻子欧律狄刻被蛇咬死堕入冥界,传奇中的她则被闯入现实世界的异界国王劫走。最突出的改变在于结局:神话中标志性的悲剧结局被舍弃,由俄耳甫斯带欧律狄刻归来的皆大欢喜结局替代。本文将结合传奇创作的历史背景,分析传奇使用的语言、设定的背景、对温彻斯特和异界的描写以及对情节的改写,以探讨改写的原因与目的,进而阐释英语传奇《俄耳甫斯王》如何在叙事中构建民族历史叙事,将俄耳甫斯的古典神话改述为关于英格兰历史的传说。


关键词 《俄耳甫斯王》 古典神话 改写 历史叙事 民族认同


引言

改编自古希腊神话的《俄耳甫斯王》是现存最古老的中古英语传奇之一,作于13世纪晚期或14世纪早期。这部作品曾被译作《奥菲奥爵士》,本文将其翻译为《俄耳甫斯王》是因为在1314世纪的英格兰,SirSire是对包括国王在内的各级封建主的通用称呼。Sir一词在日后才逐渐演变为对爵士骑士等低阶贵族的泛称。在这部中古英语传奇中,俄耳甫斯被改写为英格兰的国王,Sir是对他的尊称,正如亚瑟王在中古英语文学中常被称作Sire Arður。此外,本文选择将“Orfeo”译为俄耳甫斯,是因为Orfeo在中古英语中即指俄耳甫斯,现代英语Orpheus采用的是拉丁语的拼写法。
《奥金莱克手稿》抄本的《俄耳甫斯王》第一页,图片来源:Bing

在古希腊神话中,俄耳甫斯是色雷斯国王之子,他的竖琴技艺出神入化,可以令群鸟和声,野兽齐鸣。后来,他的妻子欧律狄刻被毒蛇咬死,于是俄耳甫斯亲历冥界,弹奏竖琴,令冥王哈德斯应允他带妻子回归。相比神话中的俄耳甫斯故事,中古英语传奇《俄耳甫斯王》在时空设定和情节上做了较大改动:色雷斯被英国的温彻斯特替代,冥界被改写为与温彻斯特对立的异界,俄耳甫斯则变成了英格兰的国王。欧律狄刻也并非因死亡而进入冥界,而是被住在异界的华丽城堡、为仙女与骑士簇拥的冥王绑架而去。《俄耳甫斯王》对古典母本最为显著的改动是故事的结局。在所有古典版本中,俄耳甫斯皆未能成功救出他的妻子:虽然他被允许带着妻子回归,但冥王告诉他,在他离开冥界时无论如何也不许回眸。然而,他按捺不住急迫的心情,在冥界出口回头看了欧律狄刻一眼,于是欧律狄刻堕入深渊,永沉冥界。营救欧律狄刻的失败,是俄耳甫斯人生的关键转折:他没有回城邦,从此漫无目的地徘徊林野,直到一日被酒神的女信徒撕为碎片。中古英语传奇《俄耳甫斯王》却给了俄耳甫斯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团圆结局:俄耳甫斯不仅带回了欧律狄刻,从异界顺利归来,还收回了他在踏上历险之旅时放弃的对英格兰的统治权。本文认为,《俄耳甫斯王》对古典母本的这种显著改写,目的在于将一个古希腊神话改造为关于英格兰民族历史的传奇故事。传奇使用英语而非同期一般用来书写传奇的法语,传奇中的温彻斯特世界映射着现实中的英格兰,而皆大欢喜的结局则寄托着作者对英格兰未来的期许。


学界对《俄耳甫斯王》的研究主要以符号分析与母题溯源为主。这部传奇在开篇将自己称为莱歌。莱歌是一种起源于布列塔尼的中世纪叶韵短诗,通常以法语或英国宫廷的法语变体盎格鲁-诺曼语创作。法语莱歌包含了大量凯尔特文化符号,是凯尔特文化从西北欧边缘流入中世纪盛期欧陆宫廷的重要媒介。因此,对凯尔特元素的剖析成为《俄耳甫斯王》研究的一个重心。比如,维卡里指出《俄耳甫斯王》的整个故事都带有浓厚的凯尔特印记。沃登将它称作来自欧洲文化世界边缘、深受凯尔特影响的俄耳甫斯的重生。亚伦更声言,《俄耳甫斯王》的文本一定有一个遥远的凯尔特母本,可能由一位凯尔特讲述者在听到古典俄耳甫斯故事后创作而成。大量相关研究聚焦于对个别意象的辨析与解读,如故事中欧律狄刻被绑架的地方——一棵嫁接果树的象征意味。此外,亦有不少研究讨论基督教对《俄耳甫斯王》的影响。例如,有学者提出,作品对冥界的独特描写源自于基督教影响。俄耳甫斯弹奏的竖琴亦有重要的基督教隐喻意义。俄耳甫斯本人亦经常被与大卫作比较,甚至在中世纪被视作基督的象征。


相比作品中的古典、凯尔特与基督教的元素,《俄耳甫斯王》的英格兰性所受关注较少。不过,巴特斯曾通过对作品一些关键用词的研究提出,《俄耳甫斯王》中主人公的世界与异界存在对立关系,他们分别象征着盎格鲁-萨克逊人与诺曼人两个群体。两个世界的对立呈现着那个年代对种族差异的意识,对欧律狄刻的争夺意味着对文化的争夺。诚如巴特斯所论,《俄耳甫斯王》有着很浓厚的英格兰意识。在《俄耳甫斯王》的创作同期亦涌现出了其他一些关于盎格鲁-萨克逊历史的通俗文学作品。这类作品也被称作英格兰主题作品,即他们的叙事对象关乎英格兰历史本身、关乎盎格鲁-萨克逊民族,而不像不列颠主题作品那样是关乎对抗盎格鲁-萨克逊人的亚瑟王和他的骑士。


本文将从四个层面分析《俄耳甫斯王》如何改述并构建英格兰的民族历史:1.创作语言的选择。通过选用同期在文学创作中使用较少的英语为创作语言,作品对读者做出了筛选,确保读者更容易与作品产生共鸣。2.温彻斯特的设定与拟仿。作品有意将故事发生地迁移至英国城市温彻斯特,是因为温彻斯特在英国历史上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意义。同时,作品又竭力以当时的英格兰为模板建构温彻斯特,使温彻斯特世界成为英格兰的象征。3.对对立的书写。异界被刻画为与温彻斯特世界截然对立的世界,双方对欧律狄刻的争夺象征着对英格兰的争夺。4.对结局的改写。皆大欢喜的结局,象征着温彻斯特世界在与异界冲突中的胜利。
一、创作语言的选用与读者的筛选

语言是构建民族历史叙事的关键,因为语言决定了作品的目标社群与作品的直接受众。在中世纪,创作语言的选择更是重要的创作抉择,在中世纪盛期英国这样三语并行(拉丁、法语与英语),而文学以法语为主、行政以拉丁语为主的地区更是如此。


1113世纪,英语在英格兰的地位一度很低。自诺曼征服后,随着94.5%的土地被诺曼贵族占据,绝大部分英语使用者都被剔除出统治圈层。在教会中,英语的使用亦被禁止。持法语的贵族十分鄙夷英语与英国人,有的主教直接声称英国人是农民,因此不能自己建立教会。在民间,英语则被视作被征服者的语言,使用英语的人被视为粗俗而没有教养。受到金雀花王室资助,描写诺曼征服历程的《罗洛传奇》写道:诺曼人觉得英格兰人在犬吠,因为他们无法理解这种语言。正因如此,在13世纪英语地位几乎跌入谷底之时,伍斯特残卷A的匿名抄写者感叹道:现在他们(盎格鲁-萨克逊经院作家)的教谕被遗忘,人民被遗弃;现在我们被教着说其他语言;我们的教师与人民们被非难。


由于中世纪识字率低下,文学作品的读者绝大部分是上层精英,也很少有流行文学作品使用英语创作,因此,在《俄耳甫斯王》创作时,英语很难被称作一种文学语言。当时存在一些英语诗歌,但它们的总数和流行程度相比法语传奇少之又少。著名的中古英语诗歌《猫头鹰与夜莺》与拉雅蒙的历史叙事长诗《布鲁图》仅有两个抄本存世,盎格鲁-诺曼语的《布鲁图传奇》存世抄本数却超过了三十。那时,若一个人不会说法语,他就一文不名;世界上除了英格兰,没有哪个国家失去了自己的语言


英语创作不仅较少,英格兰的盎格鲁-萨克逊历史更是被主流法语文学刻意忽视。无论是在广为流传的《不列颠列王传》还是《布鲁图传奇》中,盎格鲁-萨克逊人几乎从不列颠的历史叙事中消失了:他们只是从蛮荒中来的入侵者,终结了令无数人魂牵梦绕的亚瑟王时代。主流文学对盎格鲁-萨克逊人登陆之后的历史毫无兴趣,盎格鲁-萨克逊人在主流传奇中再度出场是四五百年后,他们在黑斯廷斯的丘陵上被诺曼人战胜、征服。


正因如此,《俄耳甫斯王》的语言选择便别具意义。同期的另一部英语作品《世界奔跑者》的作者很好地道出了在这个年代使用英语创作的目的:我读着法语,在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它们为说法语的人所写,可是不会法语的人该读什么……用英语去读,为了英格兰人,为了英格兰的英格兰人,为了大众的理解。如其所言,在中世纪英格兰,选择写作语言其实是重大的政治决定,体现了作者究竟是希望维持英格兰被外来民族与外来语言统治的现状,还是挑战这种现状。《俄甫斯王》创作的时代(1314世纪之交)也恰恰是许多历史学家眼中英格兰民族意识的萌芽期。在爱德华一世统治时,英格兰与周遭的法国、威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诸民族皆在作战。尤其是英格兰与法国的战争,令英格兰上层社会开始重拾底层所讲的英语,将语言视作区分英格兰人与异族人的主要标志。自爱德华一世到各级大臣都表达过类似的认识,即法国意欲消灭英语,从而彻底掌控这里的土地。


不过,即便英国民族意识正在酝酿、崛起之中,大部分读者倾向阅读的仍是法语文学。这一点从现存英语与法语文学抄本的数量对比可见一斑。阅读英语而非法语文学作品是一个相对小众的选择,因此,创作语言决定了《俄耳甫斯王》的受众:他们应当是那些受过一定教育、有阅读习惯、接触过同期主流法语文学,同时又对英国历史颇具热忱,乃至受到同期高涨的民族情绪感染的人。这一点从《俄耳甫斯王》现存最早的抄本《奥金莱克手稿》亦能得到验证:这一抄本少有地收录了不少英语通俗文学作品。该手稿中许多英语传奇皆是对英格兰历史(尤其是盎格鲁-萨克逊史)的想象再述,其中甚至有七篇是孤本。此外,该抄本更保留了当今巴特尔修道院纪念名录(一份罗列追随征服者威廉征服英格兰的部众的名单)的唯一传世版本。这位将《俄耳甫斯王》收录在其订制的抄本中的人,可以很好地代表《俄耳甫斯王》乃至其他早期英语传奇的受众群体。他在有意识地收集那些用浪漫笔触解读英格兰历史、构建历史记忆、塑造民族意识的想象文学,汇编出这部英格兰认同手册
二、温彻斯特世界:
想象中的英格兰

霍布瓦克在著名的《论集体记忆》中提出,社群为了加强内部凝聚力总是在不断重构其历史记忆。《俄耳甫斯王》对希腊神话的改述,也是为了重构盎格鲁-萨克逊时代与后诺曼征服时代的历史记忆。用英格兰的温彻斯特替代神话中的色雷斯,是为了征用温彻斯特作为记忆之场所承载的多重符号意义:温彻斯特是数百年前威塞克斯王国的都城,在后诺曼征服时代仍然具有重要的宗教地位——温彻斯特主教在英格兰教会排位亦仅次于坎特伯雷、约克大主教与伦敦和杜伦的主教。同时,《俄耳甫斯王》亦竭力按照中世纪时期英格兰的政治架构刻画温彻斯特世界,使其成为英格兰现实世界的镜像。


《俄耳甫斯王》在开篇与结尾反复强调故事发生在温彻斯特。叙述者称,毫无疑问,色雷斯乃温彻斯特之古名。色雷斯是许多希腊神话的发生地,在任何中世纪识字的读者看来,它都不会是温彻斯特的古名。在篇末,当俄甫斯将欧律狄刻从异界救出时,作者再次强调俄耳甫斯来自温彻斯特:他从那里离开,正如他来时一般;他在旅途漂泊至今,他来到了温彻斯特,那是他的城市。虽然在《俄耳甫斯王》创作时,温彻斯特的地位已经江河日下,但它作为盎格鲁-萨克逊时代英格兰最重要的城市之一,仍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温彻斯特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皈依基督教后设立的首个主教的驻节地,是盎格鲁-萨克逊时代后期英格兰的都城,更是阿尔弗雷德大帝卧薪尝胆、抵御维京人的大本营。阿尔弗雷德大帝很可能正是在温彻斯特完成了将绝大部分拉丁文转化为英文的翻译工作,在盎格鲁-萨克逊英国掀起了一轮古典文化复兴的热潮,推动了古英语文学高潮的到来。可以说,温彻斯特便是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象征。
伦敦南华克地区的阿尔弗雷德大帝雕像,图片来源:Bing

温彻斯特与盎格鲁-萨克逊历史记忆的联系亦可以通过同期其他文学作品得到体现。在《华威的居伊》中,居伊在温彻斯特战胜了入侵的巨人,确保了盎格鲁-萨克逊民族的生存。《丹麦人哈弗洛克》的叙事始于温彻斯特,终于温彻斯特;在其结尾,丹麦人哈弗洛克带领维京大军入侵英格兰,将首都从温彻斯特迁往伦敦,暗喻着诺曼征服的苦痛篇章。可以说,选用温彻斯特作为故事发生地是在有意地利用温彻斯特与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联系,现实中的英格兰人共享盎格鲁-萨克逊的历史。


通过对现实的仿写,《俄耳甫斯王》把温彻斯特世界塑造为中世纪英格兰的翻版。这里有在中世纪英格兰宫廷中可以找到的所有元素:宫女、骑士、歌吹乐队、吟游诗人。温彻斯特世界的政治架构也呼应着作者生活的英格兰。俄耳甫斯决定自我流放时将王国托付给男爵,在俄耳甫斯经历流亡、回归温彻斯特后,没有男爵们的承认,他也无法重登王位。在中世纪欧洲大陆,男爵是封建体系中较底层或采地位于王室领地的封建主,在英国,男爵则泛指直接对英国国王效忠的各色领主。只要是具有议会席位的英国封建主,无论具不具有封建采邑,都可以被称作男爵。男爵权力极大,能够参与议会者皆称男爵,这是中世纪英格兰独有的现象。此外,男爵与13世纪英格兰民族意识萌芽也不无关系。在议会派与亨利三世的斗争中,力图束缚王权的男爵们自诩为英格兰民族的保卫者,而国王亨利三世则被描绘为一位盲目信任异邦人的暴君。男爵们强调英格兰非英格兰的区分,推广中古英语的使用,提升了英语的政治地位。1258年,男爵们逼迫亨利三世签署《牛津协定》,协定中男爵们署名为英格兰的社群。这份协定在拉丁语与法语外亦有中古英语版本——这是自诺曼征服后192年来,英国首份使用英语颁布的政府文件。第二次男爵战争爆发后,西蒙··蒙福特领导的男爵将他们与国王的斗争描述为爱国者与外族的斗争。在亨利三世于1264年签订《亚眠条约》求和时,条约内容一款亦为:英格兰必须由英格兰人统治,所有外族必须离开,并永不返回。《俄甫斯王》的创作距离男爵战争结束最多不超过半个世纪,书中反复出现的男爵势必会唤起读者对男爵战争的记忆,也会让读者回忆起席卷英格兰的、关于英格兰人异邦人的激烈讨论。


在温彻斯特世界,男爵们的首领是总管。俄耳甫斯离开温彻斯特开启流浪之旅前,他将执政权交予了总管,而在他成功救回欧律狄刻时,在温彻斯特摄政的亦是这位总管。他如国王一般,统治土地被群臣环绕。总管大臣是英国国王之下第一顺位大臣,地位极高,诺曼征服后,总管大臣由莱斯特伯爵世袭。在男爵战争中,议会派男爵的领袖是自称英国总管的莱斯特伯爵西蒙··蒙福特。德·蒙福特在俘虏国王亨利三世后把持英格兰政权,形同摄政王,他被杀后,因为该职太过重要,总管大臣一职旋即被授予王太子爱德华,在王太子继位后则被授予太子之弟驼背艾德蒙。如此来看,在现实中的英国,总管并没有像《俄耳甫斯王》中的总管那样与国王勠力同心、和平共处,但总管的相关设定以及总管将权力交还给俄耳甫斯这一象征着理想的君臣关系的情节,亦在通过对历史与现实的指涉强化着温彻斯特世界与英格兰的同质性。如刘易斯所言,《俄甫斯王》在不断用隐喻手法将温彻斯特社会描绘为中世纪英格兰贵族社会。
西蒙··蒙福特画像,图片来源:Bing

值得注意的是,在金雀花王朝,温彻斯特亦被视作亚瑟王之都——加美洛。许多国王都刻意强化温彻斯特与亚瑟王的联系,比如,爱德华一世在温彻斯特修建了骑士大厅,设立了亚瑟王的圆桌,还在这里召开骑士大会,庆祝自己孩子的婚礼。在中世纪时,温彻斯特已成为最著名的亚瑟文学朝圣地。马洛礼在日后的《亚瑟之死》之中也把加美洛视为温彻斯特。然而,《俄耳甫斯王》没有挪用温彻斯特-加洛美的流行隐喻,而是凸显出温彻斯特在盎格鲁-萨克逊历史中的地位。俄耳甫斯王不是不列颠国王亚瑟,而是英格兰(即盎格鲁人之地)的王,《俄耳甫斯王》的民族历史叙事便也围绕外敌对温彻斯特世界的入侵以及双方冲突的解决而展开。


三、两个世界的冲突:
英格兰的危机

社群内部的认同往往会因外界他者的威胁而得到强化,在《俄耳甫斯王》中,异界扮演了社群外他者的角色,他们每次闯入温彻斯特世界,都引发情节的跌宕与发展,挑战着主人公与主人公所在族群的身份认知。


从《俄耳甫斯王》对欧律狄刻离开人间原因的改写可以看出异界与温彻斯特世界的对立关系。在古典母本中,欧律狄刻因被毒蛇咬伤而死,接着便像所有人间死者一般,进入了冥界。在古希腊神话世界中,冥界并非完全与人间对立的存在,它只是世界的一部分,是所有人都会去往的地方。然而,在《俄耳甫斯王》中,冥界变成一个看上去与温彻斯特世界有着相同架构的中世纪社会,这里有华丽崇闳的城堡宫殿,宫殿的主人、冥王哈德斯则变为被骑士与仙女簇拥的异界之王。俄耳甫斯也并不需要到处寻觅冥界的入口、深入地下、跨越冥河,他仅是在与异界出游打猎的队伍相遇后便追随着异界人众来到了异界的高墙之前。


更为重要的是,在《俄耳甫斯王》中欧律狄刻是被异界之王掳入异界的。在欧律狄刻于花园午睡之时,异界国王带着全副武装的英俊骑士闯入温彻斯特。异界国王令欧律狄刻骑上一匹小马,与他并肩而行,一同回到异界后,国王发号施令,命令欧律狄刻必须在次日返回花园的嫁接果树之下,等待被他永久带往异界。第二日,俄耳甫斯带着上千名骑士严阵以待,等待异界军队降临。然而即便俄耳甫斯已经准备充分,欧律狄刻还是被突如其来的超自然力量劫持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她被仙女带走,无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显然,在《俄耳甫斯王》中,欧律狄刻离开现实世界的过程变成了一场劫掠。剧情设计上而言,异界第一次入侵亦完全可以将欧律狄刻永久带走,不需要设置放归欧律狄刻、命令她次日在同地等待的情节。如此设置,似乎完全是为了给第二日温彻斯特世界大军与异界对垒的场景创设可能性。此外,作品从未解释为何异界国王要带走欧律狄刻:正如诺曼人入侵英格兰、突然出现在黑斯廷斯海岸一般,异界的军队突如其来地降临在温彻斯特世界,带来了深刻的灾难,彻底摧毁了温彻斯特世界原有的秩序。


《俄耳甫斯王》对词汇的选择也突出了两个世界的区别。传奇的开篇用的就是本土化的英语口语:听吧,好大人们;让我来向你们讲俄耳甫斯王的故事。听众被呼唤为英语的大人们lordinges),而非法语的阁下sire)。旁白中他披上了朝圣者的斗篷,把竖琴背上,他很想出发,他不避树桩,不躲石头一句,除朝圣者斗篷sclauain外没有使用任何法语词;紧凑的动作描写与双重否定的使用,也体现了英语的口头吟诵感。在温彻斯特世界中,人物的大量对话都没有使用法语词,俄耳甫斯的话语尤为如此。比如,俄耳甫斯知道欧律狄刻将被带入异界时说道:天呐!你去哪里,去往何人那里?无论你去哪,我便去哪;无论我去哪,你也便要与我同行。后来,俄耳甫斯在野外流浪多年,偶然碰到欧律狄刻时,他感叹道:天哪!现在我好惨,为何死亡不也把我带走?这些对话都没用精雕细琢的表达,仅用简洁直白的口语表达感情。以英语词为主、修辞朴质的行文拉近了读者与文本间的距离,也令读者更能认识到俄耳甫斯不是古希腊人物,而是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位国王。


不过,俄耳甫斯毕竟是国王而不是目不识丁的贫民,他间或用到的法语词往往成为一种身份标记。他动辄发着是啊!Parfay)的感叹,这个感叹词源自诺曼宫廷,最初是宣誓词,字面意义是为了信仰par foi)。在俄耳甫斯衣衫褴褛地归来,假扮成一位穷困潦倒的吟游诗人,祈求他的大臣怜悯、接纳他时,他说:怜悯我吧!我是一位来自异教土地的竖琴师,帮我度过这难关吧!我们很难想象,那个年代未接触过上层文化、不识字的英国贫民会在日常语中使用到困苦、难关(destresse)这样的书面语词。此前,俄耳甫斯在异界面见国王时,更是使用拉丁语/法语的proferi(带来)来替代英语的bryng


法语词更多地出现在对异界宫廷的描述中:异界骑士穿着queynt atire(美丽的衣服),队伍里的人敲着tabours(鼓),吹着trumpes(号),每位leuedis(宫廷妇女)手上栖着faucoun(猎鹰),捕猎maulardes(野鸭)、hayroun(鹭)与cormeraunt(鸬鹚)。有时,作者会刻意不用英语词而使用法语词来描述异界相关事物。如,异界骑士的面容被称作cuntenaunce,异界国王更是把自己的统治称作regni。更显著的是,作者在旁白中把异界称作一个美丽的cuntray(国家、地区),这是法语词cuntray在全书中唯一一次出场,其余场合,地方都是用英语lond(土地)与þede(国度)来表示。


巴特斯曾对《俄甫斯王》的几个用词展开研究:俄甫斯居住在一个传统的盎格鲁-萨克逊城堡而非要塞式的诺曼城堡里,这个盎格鲁-萨克逊城堡由大厅和内室构成。传奇还使用“scheltrom”一词描写温彻斯特世界士兵抵御异界骑士的战术。这个词专指盾墙战法,是盎格鲁-萨克逊士兵的常见作战方式。英格兰士兵摆出盾墙,抵御全副武装的骑士的情节令人立刻想起著名的黑斯廷斯战役:盎格鲁-萨克逊战士在英格兰土地上最后一次摆出盾墙战法,试图抵抗登陆的诺曼人,但他们的盾墙最终被诺曼骑士的冲击击溃,诺曼人就此征服了英格兰。欧律狄刻的被劫,好似对诺曼征服的影射。历史上,盎格鲁-萨克逊人重夺家园统治权的尝试皆告失败。在《俄耳甫斯王》中,俄耳甫斯的旅程不仅是受爱情驱使寻回妻子的个人行动,也是与诺曼人展开抗争的象征:他必须直面入侵者,主动闯入与温彻斯特世界对立的世界,面对面解决这场危机。由此,营救欧律狄刻便也超越了爱情故事的范畴,变为直面异族、孤军深入、历险而归,最终恢复既有秩序的民族故事。

肯特郡复制的公元11世纪盎格鲁-撒克逊城堡大厅,图片来源:Bing


四、危机的解决与结局改写

异界的闯入带来的巨大秩序危机,最终由俄耳甫斯深入异界而解决。如前文所言,欧律狄刻的被劫象征着被他者破坏的既有秩序。同期文学中有相似的设计,奥金莱克手稿中的另一传奇《德加雷骑士》就是一例:在《德加雷骑士》中,异界与现实世界的首次交汇带来了德加雷骑士与自己的母亲结婚的荒诞场景,导致了现实世界伦理秩序的崩解,直到德加雷骑士孤身深入,直面异界的精灵王,危机才得以解决。在《俄甫斯王》中,异界国王一共登场三次,每一次都是情节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异世界首次与现实世界交汇时,异界国王入侵温彻斯特世界,劫走欧律狄刻。俄甫斯开始了自我放逐,他漫游林野的十年间两个世界没有再度交汇,直到俄耳甫斯第二次遭遇异世界的力量——“狂猎


在中世纪英格兰,狂猎的出现往往被视作政治动乱的象征。《彼得伯勒编年史》载,1127年,亨利一世无视反对声音,任命普瓦图的亨利为彼得伯勒修院院长之后,彼得伯勒的鹿园在夜晚发生了狂猎。《廷臣逸事》记载了一个关于狂猎起源的故事:凯尔特国王赫拉在精灵邀请下带着他的军队进入一个山洞赴会,精灵送给他一只小狗,告诉他任何人都不许在小狗跳下马前下马。宴会结束后,当赫拉带着他的军队离开山洞时,发现他的王国已被盎格鲁-萨克逊人占据,他的子民已沦为被奴役的威尔士人(威尔士在古英语指奴隶,或外国人)。赫拉的一些士兵控制不住悲痛下了马,顷刻间化为尘土。于是赫拉只能带着剩下的军队在英格兰的荒野中漫游,从此再也无法回到他的国度。

甫斯的漫游在狂猎出现、异界与现实世界第二次交汇后戛然而止。他毅然追“狂猎[队伍]”的马蹄,踏上了寻找欧律狄刻的旅程。随着俄耳甫斯的脚步,我们进入了异界,这里也有成百上千的骑士、跳舞的贵妇、青绿的草场,灿烂的阳光、飘扬的旗帜与高耸的城堡。异界似乎是一个完美的西欧封建世界、一个美丽的国家、一个骄傲的天庭。异界国王居住的堡垒繁丽无比,叙述者用夸张的辞藻极力凸显其奢靡,相比之下温彻斯特仿佛穷乡僻野:在这里他见到一座城堡,美丽富丽且堂皇,高耸的城墙明亮如水晶,周遭有上百美丽高塔与坚固女墙,扶壁从壕沟耸出,用带着红色光泽的黄金筑成拱形,穹顶用各色珐琅铺贴装饰在其中有宽敞的房间,皆以宝石修建;即使是最无华的柱子,也满是耀眼的黄金。类似的描写在中世纪文学对异域的想象中并非罕见:它们满载传奇作者对富饶国度的憧憬。


然而,在俄耳甫斯敲开异界大门,进入异界国王的城堡中时,景象瞬间大变。与大门外欣欣向荣、流光溢彩的世界不同,城堡中庭躺着无数被带到那里,看上去死了,实际还活着的人,有些人失去了头颅站立,有些人没有了双臂,有些身体被刺穿,有些被束缚着狂怒;有些人在马上全副武装,有些人带着绞索吃饭,有些人沉在水中,有些人一边燃烧一边打着寒战;妻子躺在孩童的床上,有些死了,有些癫狂。如此突兀的转折、如此令人惊悚的景象,读来令人不解,为何作者选择要营造如此夸张的对比,用这样恐怖的笔触来描写异界大门打开后的图景?克里斯蒂瓦将给予人类最大冲击的怖惧称作卑贱:一种会令人类自我认知瓦解,令生存意义消融,令人类对主体与异体感知的差异消失,令天性的自恋不得不直面人类的物质性的恐怖。卑贱最好的例子便是尸体。人类看到尸体,主观意识的泡沫便会破碎,一切意识欺骗自我的屏障都被打破,人类将不得不面临自身终将迎来的死亡命运。从这个意义而言,异界城堡内的血腥景象通过卑贱激发出俄耳甫斯以及读者心中的怖惧。直面如此景象的俄甫斯必定受到巨大的精神冲击,他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认知开始动摇;而对读者而言,如此血腥的场景也预示着危机的登场。场景的突转明确标示着两个世界的异质:俄耳甫斯已不再处于那个象征英格兰的熟悉空间。身后的大门紧闭,他被彻底隔绝在充满威胁的他者之国。俄耳甫斯夺回欧律狄刻的历险,也便具有了深入他者世界、直面恐惧、重拾自我认同的意义。


异界国王第三次登场时,俄耳甫斯拿出竖琴,奏起美丽音符,整个异界宫廷都被甜美的韵律感动。异界国王随即承诺,会满足俄耳甫斯的任何愿望。此时情节的发展看似与古典版本相似,在古典版本中,俄耳甫斯依靠演奏感动了地狱的所有生灵,从而获得了救出欧律狄刻的机会。然而,古典版本中的冥王在听完俄耳甫斯的请求后并未反悔,但《俄耳甫斯王》却加入了异界国王反悔这一情节。听说俄耳甫斯所要之人是欧律狄刻后,异界国王吃了一惊:不!那不行!。他随后的解释更令人寻味:因为你瘦、丑、黑,她却可爱无瑕;她要和你一起,便真是可憎。此前,叙述者并未对俄耳甫斯的外貌作出描绘,在异界的宫廷中,他却骤然遭受此等贬抑。这种贬抑借由对美丑的评判否定了俄耳甫斯与欧律狄刻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异界国王仿佛入侵英格兰的诺曼精英,对不会法语的英格兰民众充满蔑视,否定他们对英格兰的主权。不过,俄耳甫斯提醒异界国王,他之前承诺过会应允他的任何请求,如此便化解了危机。这样的情节安排似乎是在呼应中世纪对理想君王的要求:重然诺,不反悔。


然而,欧律狄刻是异界刻意抢夺来的,如果异界国王这时便信守诺言,释放了欧律狄刻,难免显得过于轻易。要知道,即使在希腊神话中,冥王也对俄耳甫斯提出了条件:在带欧律狄刻离开冥界时不得回头看,而俄耳甫斯也因违背禁令回首,导致欧律狄刻陨亡。《俄耳甫斯王》却有意省略了冥王的条件:俄耳甫斯没受任何阻拦便将欧律狄刻顺利带回了温彻斯特世界。无论古典时代还是中世纪,各种版本的俄耳甫斯故事中都少见俄耳甫斯能带着他的妻子毫发无伤地回归。希腊人认为,俄耳甫斯被酒神的女信徒撕成了碎片。奥维德的《变形记》中,俄耳甫斯同样是被酒神的女信徒杀害。在《希腊纪》中,因为俄耳甫斯的歌喉诱使色雷斯女人们的丈夫跟从他漫游林野,他被酒后的色雷斯女人杀死;另一个故事版本则称,俄耳甫斯被天神降下闪电击杀。维吉尔《农事诗》中的俄耳甫斯更显悲凉:欧律狄刻终究还是死了,俄耳甫斯心痛难当,在漫游中被酒神的女信徒杀害,他用尽最后气力呼唤妻子的名字。柏拉图甚至称,俄耳甫斯带回的不过是一个幻影,因为他只是一个演奏乐器的人,不敢为爱而死。
英国画家沃特豪斯的《发现俄耳甫斯头颅的仙女们》,图片来源:Bing
虽然有学者提出,在古典时代,俄耳甫斯故事在悲剧版本外还有一个平行流传的皆大欢喜版,但这种观点较为捕风捉影,如果古典时代民间就存在一个皆大欢喜版本,很难相信它会在民间口耳相传上千年却未留下任何文字记载,直到在中世纪盛期的抄本中才出现。在《俄耳甫斯王》之前,中世纪确实有寥寥几篇为俄耳甫斯安上一个好结局的诗歌,但它们的流行度远不如几乎所有文人都会阅读的波爱修斯和奥维德。在中世纪,人们自幼耳濡目染、在经院教育中所能接触到的俄耳甫斯故事基本都是古典悲剧版。因此,在《俄耳甫斯王》的创作年代,它的作者所能接触到的俄耳甫斯故事也当是以悲剧结局为主。在《俄耳甫斯王》中,假扮成异域吟游诗人的俄耳甫斯回到温彻斯特,向他的总管弹起竖琴,总管惊讶地问他是从哪里获得这把竖琴的,俄耳甫斯的回答仿佛刻意戏谑悲剧版本中他的结局:他是从一个被狮子与群狼撕碎的人身边找到了这把琴的。
结语

《俄耳甫斯王》对古典母本结局的改写与前文讨论的其他改写在形式上达成了统一:俄耳甫斯从异界找回的不仅是他的妻子欧律狄刻,更是被诺曼人夺走的英格兰,古希腊的俄耳甫斯故事就这样被改写为一部关于英格兰历史的传奇。与同期其他直接描绘英格兰历史的英语传奇相比,《俄耳甫斯王》的改写显得更加隐晦含蓄,它融合了多种流行于中世纪的文学传统,对古典俄耳甫斯神话进行了重新诠释。作为这一时期英语文学的代表作之一,《俄耳甫斯王》不仅体现了英语文学改写古典神话的初步尝试,更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英语文学地位的回升。进入14世纪后,英语文学作品数量显著增加,乔叟的创作更是让英语文学得以进入世界经典文学的神庙。可以说,《俄耳甫斯王》象征着中古英语文学在发展阶段所积蓄的潜能,而其所承载的愿景亦在一个世纪后得以实现:英语最终逐步取代法语成为官方语言和主要的文学语言。





原文载《外国文学动态研究》2025年第6作品及作家研究专栏,责任编辑龚璇。注释从略,前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https://www.ncpssd.cn/)可免费下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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